5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了3张罚单,剑指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
罚单显示,华融金租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董事、监事薪酬决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实施回避;租赁资产风险分类不真实;以无法取得所有权的资产为租赁物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三查”不到位;租后管理不尽职。孙平,时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能源装备事业部部长,为被处罚当事人。
第二张罚单显示,公司以不宜变现的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史杰文,时任公司代为履职总经理,邵力刚,时任公司受托履职总经理,二人为被处罚当事人。
第三张罚单显示,公司授权、项目调查、审议、审批放款等环节严重不审慎,李鹏,时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章亚明,时任公司信息医疗租赁事业部部长,梁焱,时任公司信息医疗租赁事业部项目经理,三人为被处罚当事人。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分别对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75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合计罚款325万元;对孙平、史杰文、邵力刚、李鹏、梁焱警告,对章亚明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主营融资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原名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浙江省租赁公司,是国内最早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之一。
5月28日晚间,中信银行发布公告称,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通知线上股票配资代理,中信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华融金租60%股权。